1.区域经营垄断权:代理商确定后,总部不能在其区域里重新发展分销商零售商。代理商在其区域里有一定的垄断性,市场运作空
间大,分支渠道多易于施展拳脚,而不受其他市场因素干扰.
2.免费补货特权: 获得代理资格签订合同后,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信誉,代理商可获得总部给予的多批次免费补货,换而言之免费铺
货销完付款。
3.资金补贴支付权:为帮助代理商快速资金回笼,代理商在其代理区域内可分享由总部提供的统一广告而进行招商,发展分支渠道
和终端零售商,收取相关的经营资格准入费。
4.产品利润差价权:代理商享有货品供应价格自制权,可制定本区域的供货价格政策,可获得更大的利润。
5.自营直销权:代理商开展直营店自主直销,进行零售业务,获取零售超级利润,零售价格需遵照总部的价格统一政策。
6.广告分享权:总部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全国性招商广告,确保各地市场品牌轰动效益,落实代理商的招商客户资源,保障代理商
坐享其成。
7.超低价格权:代理商按区片划分,代理商之间互为平等,平行关系,价格一致;垂直总部,省去中间环节一站式供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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